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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我市重点隐患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决定(第三批)

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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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道路客运及城市公交驾驶员安全隐患闭环处置的通知》文件精神,坚决防范化解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我局经严格信息比对、资料核实、隐患认定,确认左拥军、松时新等67名(附件)驾驶员不能满足从业要求。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决定注销该67名重点隐患驾驶员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九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九江市重点隐患驾驶员信息表(拟注销,第三批)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