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交通运输业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2-16 12:04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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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02-1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086
- 责任部门:
九江市交通运输业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交通运输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交通运输业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交通运输业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交通运输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为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为九江庐山机场航线航班稳定和开辟新航线提供协调沟通服务等。主要职责:承担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规划编制及统筹指导“四好农村路”建设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协助九江庐山机场的安全监督和机场周边区域的净空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九江庐山机场应急情况;承担九江庐山机场的航线航班规划和实施工作任务;负责协调市政府与民航管理机关、有关航空公司、驻场部队、省机场集团及九江机场分公司的联络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按照九编办2021(41)号文机构改革文件精神,整合九江民航管理局与九江市公路管理所合并为九江市交通运输业服务中心。2023年九江市交通运输业服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预算编码306010,预算单位名称九江市交通运输业服务中心(全额)。目前暂未内设科室。
编制人数小计1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_0_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_0_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7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数11人。实有人数小计18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8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7人,自收自支在职人数11人。退休人数小计6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交通运输业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交通运输业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
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备注)以下统计的上年预算数为九江市交通运输业服务中心(全额)2022年预算批复公开数。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九江市交通运输业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330.14万元。较上年预算282.44万元安排增加47.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30.14万元,较上年预算282.44万元增加47.7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330.14万元,较上年预算282.44万元增加47.7万元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15.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67.73万元增加4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4.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14.71万元增加0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2.16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类别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32.7万元增加27.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6万元,较上年预算25.39万元安排增加8.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74万元,较上年预算10.73万元安排增加5.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82万元,较上年预算13.62万元安排增加6.2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36.7万元,较上年预算175.56万元安排增加61.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04万元,较上年预算100.34万元安排减少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4万元,较上年预算0.24万元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2.16万元,较上年预算6.3万元安排减少4.14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一致。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九江市财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330.14万元,较上年预算282.44万元安排增加47.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8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15.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67.73万元增加4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4.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14.71万元增加0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2.16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单位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单位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办公设备)预算2.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无车辆。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项目名称:九江市交通运输业服务中心人员经费补差,涉及资金114.71万元。
1)项目概述:本项目在保障市交通运输业服务业履行职能所需的各项支出同时,尽量压缩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众对交通便利出行的满意度。
2)立项依据:聚焦省委“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市委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目标要求,深入实施“四好农村路”示范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水平。
3)实施主体:九江市交通运输业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九编发〔2021〕69号,根据单位三定方案,原公路所11人自收自支人员按照“老人老办法划转至交通运输业服务中心,从中央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人员经费补差。
5) 实施周期: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114.71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2021年机构改革,原九江市民航管理局和九江市公路管理所合并组建为九江市交通运输业服务中心,其中原公路管理所人员维持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不变。考虑到实际情况,为保证单位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维护,财政根据差额弥补经费114.71万元。数量指标:服务中心经费保障人员18人;质量指标:按时按量完成任务各项指标≥90%;时效成本指标:及时完成年度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各项工作任务以及上级部门安排工作;成本指标:人员保障成本≤114.71万元;经济效益指标:线路优化/新增/改建里程≥60%;社会效益指标:满足人民群众公共交通出行便利满意度≥90%;生态效益指标:减少能耗,提高效率改善提升;可持续影响指标:交通发展事业持续稳健发展≥90%。满意度指标:人民群众满意率≥90%。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与上年一致。因本年无安排出国任务。
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上年一致。压缩开支,与上年相比不增加三公经费,维持正常运转。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与上年一致。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一致。本单位本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六)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