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交通运输局机关2022年预算
发布时间:2022-03-01 11:35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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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交通运输局机关2022年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机关2022年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无数据,空)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全市境内普通公路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拟订全市公路行业规定、标准,指导公路有关体制改革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组织编制道路运输体系规划,协调民航相关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汽车运输有关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执行交通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定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政务服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局机关内设10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法规科、政务服务科、规划建管科、人事科、财务科、市交通战备办公室、机关党委。
2022年九江市交通运输局编制人数小计3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1人。实有人数小计31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31人。离休人数小计 1人,退休人数小计 33 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九江市交通运输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542.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59.8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8542.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59.8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九江市交通运输局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额为8542.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59.8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42.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5.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2.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12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8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54.94万元;其中:对企业补助8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387.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84.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7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42.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68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万元;对企业补助8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九江市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542.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9.8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交通运输支出8387.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1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42.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5.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2.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12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8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54.94万元;其中:对企业补助80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九江市交通运输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 0万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79.91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 2.04 万元,增长2%。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政府采购总额3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
(九)九江市交通运输局机关项目情况说明
1、民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
2022年局机关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8000万元。
项目概述:本项目旨在保障九江民用航空事业发展,保证现有开通航线顺利运营,同时为及时开辟新航线、市场培育、运营补贴开拓发展等方面提供资金保障,尽量压缩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旅客对交通便利出行的满意度。
专项资金概述:九江庐山机场将于2021年10月31日正式运营,开通“深圳=九江、九江=西安”航线,该航线年补贴4762万元,航线保证金500万元。后续将继续开通北京、上海、成都等城市航线。为此设立民航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暂按800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市政府承担50%),各县(市、区)再承担50%,共计1.6亿,专项用于支付航线补贴、航线运营保证金等民航事业发展相关的各项支出。按照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争取每年新开通1条航线”要求,待市政府批准开辟航线补贴标准后,根据实际金额予以追加。预计到2023年开通3条航线(5或6个城市点),航线补贴预计1.6亿元。
实施周期:2022年度
实施主体:九江市交通运输局
年度预算安排:市财政8000万元、各市(县、区)8000万元
绩效目标和指标:2021年10月31日正式运营“深圳=九江、九江=西安”航线后,按市领导要求继续开拓新航线,预计2022年将开通3条(5个或6个城市点)航线。鉴于2022年是开通航线航班的前期,航线按照目前按3条测算,努力实现旅客吞吐量15万人次以上,按照航线补贴1.6亿测算,预计共开通3条航线(5或6个城市点),货邮在货运开通情况下达到500吨以上。
数量指标:民航航空线路数3条;航空旅客吞吐量≥15万人次,航空保障货邮数量在货运开通情况下数量≥500吨,航空旅客架次≥2000架次;质量指标:航线开辟验收合格率≥90%;时效成本指标:航线补贴发放及时;成本指标:航线补贴发放合规;社会经济效益指标:机场原因事故征万架次率≤0.01%;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数:0件;可持续影响指标:民航事业持续稳健发展:改善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旅客对机场服务保障的满意度≥90%。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九江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 0 万元,比上年减少 6 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出访任务。
公务接待 2.6 万元,比上年减少 0.4 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三)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用于本单位的职业年金缴费经费。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指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行政运行:指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三)公路运输管理:指用于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的支出。
(十四)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指用于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十五)其他民用航空运输支出:指用于民用航空运输相关的支出。
(十六)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