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发布时间:2023-12-29 10:47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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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12-2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1166
- 责任部门:
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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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 |
意见和建议 |
最终表述 |
意见 采纳情况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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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发改委 |
第1点:加快推动省交投集团为责任单位的4条高速公路规划建设工作。 第10点:加快港口项目建设。 第11点:稳定运行中欧班列,积极向南昌路局争取中欧班列计划。 第12点:密切省内吉安、宜春港口联系…… 第14点:拓展开行九江至岳阳、九江至武汉始发直达班轮…… 第21点:优化公交线网服务水平。 建议:以上工作计划责任单位删除市发改委。 |
责任单位已删除“市发改委” |
采纳 |
修改理由:1.第1点中所提高速公路的审批权限在省发改委,省交投项目属于省级项目,直接报省发改批复。2.其余任务,经与所涉牵头部门沟通,相关项目内容不涉及市发改委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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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发改委 |
第7点:加快推动长九池、常岳昌、武咸(修)昌等铁路规划研究,力争全部纳入国家铁路建设规划,实现项目早日落地实施。 建议:修改为“加快推动九池铁路完成预可研编制,配合南昌市推动常岳昌、武咸(修)昌铁路规划研究。” |
7.加快推动九池铁路完成预可研编制,配合南昌市推动常岳昌、武咸(修)昌铁路规划研究。 |
采纳 |
表述更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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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发改委 |
第8点:推动瑞昌码头、彭泽红光、柴桑区赤湖等港区铁路专用线的前期规划建设工作,重点做好红光铁路专用线的线路调整、工可评审、净地交付扥工作。 建议:此句修改为“推动瑞昌码头港区铁路专用线开展研究工作,做好红光铁路专用线的线路调整、工可容缺审批等工作。” |
8.推动瑞昌码头港区铁路专用线开展研究工作,做好红光铁路专用线的线路调整、工可容缺审批等工作。 |
采纳 |
修改理由:柴桑区赤湖铁路专用线未列入国家和省级任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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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发改委 |
第15点:推动通用机场建设,实现共青城通用机场的投入使用,推动瑞昌通用机场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场道工程飞行区土方填筑等工作…… 建议:修改为“推动瑞昌通用机场完成初设审批、施工图设计等工作;推动修水、武宁、庐山西海、都昌通用机场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
15.推动瑞昌通用机场完成初设审批、施工图设计等工作;推动修水、武宁、庐山西海、都昌通用机场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
采纳 |
表述更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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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发改委 |
第七点:商贸物流服务建设 建议:1.标题删除“商贸”二字。2.牵头单位删除市发改委。 |
(七)物流服务建设牵头单位保留市发改委 |
部分采纳 |
部分采纳理由:为保证项目至少包含一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为牵头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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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港口航运局 |
第9点:争取长江航务管理局支持,恢复九江港客运码头客运始发港。 建议:此项工作不确定较大,建议删除。 |
已删除 |
采纳 |
部门意见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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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港口航运局 |
第14点:拓展开行九江至岳阳、九江至武汉始发直达班轮,积极发展粮食类水运联运、深化“单一窗口”应用,不断丰富应用场景。 建议:责任单位保留市商务局。 |
保留市商务局为责任单位 |
采纳 |
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主要参考牵头部门意见,根据市港口航运局提出的“外贸企业的进出口涉及到市商务局”理由,予以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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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港口航运局 |
第8点:建议删除“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并将市港口航运管理局调整为责任单位。 |
已删除并调整 |
采纳 |
市港口航运管理局不涉及铁路建设方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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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市商务局 |
第14点:拓展开行九江至岳阳、九江至武汉始发直达班轮,积极发展粮食类水运联运、深化“单一窗口”应用,不断丰富应用场景。 建议:责任单位删除“市商务局”。 |
保留市商务局为责任单位 |
未采纳 |
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主要参考牵头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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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商务局 |
第16点:开展九江机场货运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研究,年内形成建议方案。 建议:责任单位删除“市商务局”。 合并第18点、第19点。 |
责任单位删除“市商务局”。合并18、19点工作任务 |
采纳 |
修改理由:1.在建的狮子智慧物流园,在项目规划定位中明确项目将衔接航空物流业务。2.物流业发展牵头工作已由市发改委负责,市商务局主要负责推动商贸流通领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3.18和19项任务同属跨境电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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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市交通运输局 |
第2点:力争年内获得交通运输部行业审查意见。 建议:修改为“力争年内获得交通运输厅行业审查意见”,并增加濂溪区、湖口县政府,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为责任单位。 第3点:推进G105湖北黄梅至江西共青城一级公路改建工程过江通道部分(含新开至永安过江通道)。 建议:修改为“推进G105湖北黄梅至江西共青城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含新开至永安过江通道)过江通道部分”。并增加瑞昌、德安、共青城市政府为责任单位。 |
同建议内容 |
采纳 |
表述更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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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市公路发展中心 |
第4点:力争开工建设G105湖北黄梅至江西共青城一级公路改建工程过江通道部分(含新开至永安过江通道)九江侧接线部分工作。 建议:修改为“……九江侧接线部分前期工作,完成预可研及地灾、压覆矿等相关专题报告编制。” |
同建议内容 |
采纳 |
表述更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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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庐山西海 |
第15点:建议删除庐山西海通用机场项目及删除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作为责任单位。 |
同建议内容 |
采纳 |
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水域面积占景区规划面积的60%以上,多数土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无法提供足够建设用地,机场项目落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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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市政协 |
1.(三)城市快速路建设方面。添加“加快快速路一期收尾工作,并对一期已建成的部分做好交通配套设施完善工作。”“尽快启动庐山机场——庐山高铁站快速路项目“机场大道”快速线的工可编制。” 2.(四)外联铁路及港区铁路专用线建设运营方面。在序号7的内容“加快推动九池铁路完成预可研编制”之后添加:适时启动赤湖公用码头疏港铁路建设作为王家堡物流园铁路延伸线的规划。 3.(八)公共交通服务提升方面。在序号22“优化公交线网服务水平”之后添加:“加快市公交公司对柴桑区公交的收购,优化高铁站—城区的公交线路并合理延长运营时间。” |
同建议内容 |
部分采纳 |
因机场大道项目的具体建设规模内容、实施时间、项目主体单位、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建设单位等尚未明确,建议该项目延后纳入工作任务。 |
说明:以上为四轮征求意见统计情况,其中三轮征求项目牵头单位意见,一轮征求全体单位意见。